指导单位
温州市体育局
温州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主办单位
温州体育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嘉信游艇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承办单位
浙江嘉旭游艇有限公司
深圳市海之蓝游艇服务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
温州市洞头区文化与广电旅游体育局
温州嘉信22号游艇码头
浙江涅盘游艇有限公司
温州市帆船帆板运动协会
支持单位
待定
策划执行
温州圣火智远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比赛时间
年5月14日至5月16日
比赛地点(三站)
第一站场地赛:
温州杨府山2号码头(5月14日)
第二站长航赛:
出瓯江口至洞头航线(5月15日)
第三站场地赛:
洞头大桥与洞头峡跨海大桥(5月16日)
竞赛要求
01.竞赛规则
1.1本赛事执行国际帆联《帆船竞赛规则-》(RRS)所定义的规则;
1.2《国际帆联离岸赛规则》(近岸赛);
1.3国家/地区管理机构的规定不适用本次比赛;
1.4级别规则不适用;
1.5赛事通知为中文及英文版,如两者出现不同理解,以中文为准。
02.广告要求
适用国际帆联(ISAF)规定第20条条款-广告标识。船体和帆上所做广告必须符合当地广告法,同时不能与比赛赞助商有任何抵触。组委会有权拒绝任何违反规定的赛队参加比赛。组委会有权在遵照规则20的情况下,要求参赛船在船首和船尾以及帆上的位置展示比赛赞助商广告,比赛期间禁止擅自移除,如有违反者,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和已取得的成绩。
03.参赛资格
3.1本赛事对本地区和国际水手(船队)开放,参赛者可以是国家队、城市队、俱乐部、船东或家庭,以俱乐部、帆船队或家庭为单位报名参赛;
3.2所有参赛船员需在5月13日下午14:00之前报到,报到地点温州,酒店地址以组委会发出的补充通知为准;
3.3参赛船队人员要求:每位船长必须持有船长证书或具备同类长航赛/海上赛事的比赛经历(报名时提交,海事A2F/A1F,中帆协运动帆船证书,ASA/RYA/CYA证书)。每支船队报名船员人数不超过6人。比赛时每条船上任何时候必须保持不少于4名船员(含船长);
3.4每位参赛队员均需购买水上竞技活动意外保险,费用自理(或组委会代为购买);
3.5组委会有权安排每船一名帆船爱好者随船体验或一名媒体记者随船采访(第7人);
3.6未经组委会同意,所有赛船一律不得搭载船队成员以外的其他任何人员,如有发现将取消该船只的参赛资格和已取得的成绩。
04.组别设置
4.1统一组:珐伊28R;
4.2组委会有权根据报名情况调整报名组别及数量。
05.活动报名
5.1报名日期:即日起开始接受报名,截止至年4月30日17:00前。各参赛队在5月5日之前将船员照片、船队简介及参赛经历、成员合影以及船员身份证扫描件(购买保险),以邮件方式发送至组委会;
5.2组委会有权根据报名情况调整报名时间;
5.3疫情防控要求:所有参加活动的人员,来温之前务必提供出发地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报告给组委会。
5.4符合条件的船队请认真填写附录:报名表、免责声明并以邮件的形式发送至组委会。免责申明原件需在报名时提交给组委会。组委会将于5月8日统一公布获取参赛资格的队伍名单,未经审核通过的报名队伍于5月8原路退回报名费用。组委会公布参赛队伍名单之后,获得参赛资格的船队如退赛,报名费费恕不退还;
5.5所有参加本次比赛的人员须同意主办机构及其赞助商根据需要在赛事期间及之后制作、使用和展示平面及各类多媒体制品(包括直播、录播、电视电影及印刷品等)时无偿使用其姓名、肖像和其他资料;
06.参赛费用
6.1每支参赛船队需缴纳租船保险费及食宿费(含5月13日到5月16日4天住宿费、3场晚宴、赛事期间交通费、船只保险)。船东自带船组队参赛免交租船费只收取保险费及食宿费,保险、租船费及食宿费收取标准:
-船只保险费每队元,租船费元,统一组别船队合计人民币元
-食宿费每队人民币元(每队最多6人,超员费用自理)。
6.2各参赛船队(含船东自带船船队)需在报名确认后以银行汇款方式缴纳5,元人民币器材损伤押金(或报到时缴纳),赛后无船损则全额退还;如有损坏以指定维修厂家报价为准,费用多退少补;
6.3交通:赛事期间参赛队员的同城往来赛场和酒店的接驳车辆由组委会提供;
6.4住宿:赛事期间参赛队员的住宿由组委会统一安排指定酒店;
6.5餐饮:赛事期间参赛队员的早餐、晚餐由组委会统一提供,长航赛和场地赛午餐需自备;
07.日程安排
7.1赛段安排和竞赛日程:
第一场:温州场地赛
第二场:温州至洞头长航赛
第三场:洞头场地赛
08.丈量和器材
8.1各参赛船队不得随意更换、变动组委会提供的统一组别船只上的任何部件;
8.2统一组别允许自带球帆,需经组委会丈量确认符合组别要求方可使用。
8.3公开组别:船东自带船只参赛,其船只须符合竞赛要求。船东报名时须将船只的技术参数和相关船只证件资料(三证及有效的IRC证书)提供给竞赛委员会计算让分系数。
09.航行细则
航行细则将在赛前于竞赛办公室公布,并在船长会议上详细解读。
10.惩罚体系
10.1规则44.3(计分处罚)将不适用于违反帆船竞赛规则第二章规则;
10.2对所有组别船只,帆船竞赛规则44.1两圈解脱更改为一圈解脱;
10.3依据帆船竞赛规则附录N组建仲裁委员会,依规则70.5其裁决为最终裁决不可上诉。
11.赛事计分
11.1采用附录A低分计分法;
11.2三个赛段成绩均计入计算总成绩。此处更改RRS附录A2;
11.3每个赛段:对所有船队按照船当天成绩进行排名。
11.4奖金设置:总冠*奖金0元,亚*16元,季*10元,第四名8元,第五名6元,当日第一名元,当日第二名元,当日第三1元(三天单日奖金合计18元),总奖金合计88元。
12.辅助船
组委会将提供安全保障船跟随参赛船队。
13.停泊
因二个赛段的停泊码头有所不同,现场所有船只须服从现场船舶指挥人员的安排,有序停靠,并保证系泊稳定,避免碰撞或发生其他情况。
14.吊船限制
在赛事期间需得到组委会事先书面许可方能将船吊离水面。
15.潜水装备与塑料浮圈
从第一场比赛的预告信号直到整个赛事结束期间,不允许在赛船周围使用潜水呼吸器与塑料浮圈或类似装备。
16.无线电通讯
除紧急事件外,参赛船只比赛中不应发送信号或接收非所有船只共享的信号。此规定也适用于手机及卫星电话。各队应自带手持VHF对讲机(功率不小于6瓦),VHF72是组委会使用的安全通信公共频道,发布赛事相关公共信息,各船如有安全相关事项亦可通过此频道联络组委会,各船队比赛全程应守听此频道。
17.注意事项
17.1所有参赛船只都已配备船用发动机并安装到位,组委会提供加油便利,参赛队伍需备足油料(费用自理),比赛中不可移位,比赛过程中不得自行开启,如有发现则取消参赛资格和已取得的成绩;
17.2所有参赛队伍必须自备航行灯、防水强光手电筒和口哨及安全绳;
17.3所有参赛队伍必须自备GPS导航仪、VHF对讲机;
17.4组委会有为每船提供船舶位置跟踪器的可能;
17.5每位参赛船员须自带符合标准的救生衣及防水航海服;
17.6每位参赛船员须按照规定穿戴好救生衣方可登船,不得穿着会造成船体损伤或玷污的黑色鞋底或者带有铁钉等硬物鞋底的鞋子登船。
18.免责声明
本赛事为自愿参加,参加本赛事的所有参赛者完全自担风险,所有参赛选手必须对自身的健康情况进行自我评估(国际帆船竞赛规则RRS3:参赛决定)。对于比赛前、后及竞赛期间任何的财物损失或人身伤害或死亡等,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协办单位、赞助商、组委会、竞赛官员和工作人员将不承担任何责任。每个参赛队及每位参赛者须充分理解并同意以下内容:
充分了解本赛事运动所具有的潜在危险性,并承担因参加本赛事需让自己、同行的船员和所使用船只面临潜在危险的责任;对自己、同行船员、所使用船只以及其他船上或岸上相关的资产负安全责任;承担因自身行为或疏忽导致的人员损伤、设备损坏或丢失的责任;所使用船只处于良好状态,并适合参加本次赛事;组委会的赛事团队、工作船艇和其他工作人员和志愿者不对选手的自身行为责任负责;组委会的辅助能力有限,特别是在极端天气下,所以将根据当时的条件适宜的进行辅助;有责任熟知场地和组委会所公布的安全指引和须知。
19.人员及船只保险
19.1每艘船只由组委会统一负责购买船只保险及第三方责任险(绝对免赔额元)
19.2参赛船队个人人身意外险保额最低50万元人民币,报到时船长需要提供每人保单截图。
20.开户银行
请各参赛队将报名费及住宿费和器材押金直接汇入组委会指定的银行账户,汇款时请注明参赛船队名称,并注明用途为报名费或器材押金。
开户名称:浙江嘉旭游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温州黎明支行
开户帐号:33350313001256210